为加快广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需向广州市市政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均需办理排水许可证或排水单元达标。
通过了解企业对雨水、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排向现状情况,针对不足及结合水务部门意见向企业提出现场整改方案;完善涉及排水许可证办理过程的一系列设计图、施工图、竣工报告、监测报告等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①递交材料(营业执照、申请表格)至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15天左右拿到排水咨询意见(参与方:业主或咨询单位);
②拿到排水咨询意见后,企业内部需要实施雨、污分流,业主、咨询单位和工程单位按照实际施工意向确定施工方案,并由咨询单位出具设计图纸;(参与方:业主、咨询单位和工程公司)
③把材料递交给水务局,等他们过来现场核准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参与方:咨询单位)
④按照核准意见,如水务局有提出新的意见则按照修订后的图纸继续施工及修改设计图纸;(参与方:咨询单位及工程单位)
⑤现场施工及图纸绘制均完成后安排第三方监测公司做水质监测(参与方:咨询单位);
⑥把验收申请表、监测报告、设计图纸等资料递交至水务局,水务局安排到现场进行验收,由咨询单位陪同(参与方:业主、咨询单位)
⑦现场验收后没问题则把所有资料上传到政务平台,7日后就能拿到排水许可证。